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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皖彰老师

李皖彰​《企业劳动合规》

经营管理者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提升

主讲:李皖彰老师

【课程背景】

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带来法治的逐步健全完善,这样的变化也必然会在企业用工中体现。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社保税征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不得不引起企业经营管理者与人力资源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其他社会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带有明确的指向性,是由制度性法律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体系,因此也是可以有效防控的。防范应对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已构成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

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长在真实企业的管理实践之中的,因此,处理劳动关系问题也就不能随意抛开管理者的管理风格、企业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工作职责侧重于“营”+“管”,主要是经营决策与日常用人、管人。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可避免会参与到员工关系管理的工作中,而这些突如其来的各类劳动纠纷事件,常常突破了管理者自身的专业边界,面对“自己带的兵”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之间的矛盾,常常徘徊于“人情”与“法理”之间,措手不及、不知所措。在发生劳动争议后,由于劳动争议中大多数事实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而很多中基层管理者在证据搜集方面缺乏必要的意识和技巧,成为导致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的主要原因。不可否认,企业日常的用人、管人都与劳动法联系紧密,劳动法已经成为企业员工管理一个重要的连接点,将经营管理者、HR、法务三类岗位的工作前后衔接了起来。管理者只有熟悉劳动法,才能将员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远离员工关系管理中的“好人没好报”现象,做到真正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多岗位之间的协同,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曾任SAP-HR模块管理咨询顾问,拥有16年企业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经验,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企业劳动用工的真实场景与需求痛点。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让员工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课程设计深入浅出,贴合企业实际需求与应用场景,结合最新法律法规与实践案例,全面剖析、步步为营,为企业圆满化解纠纷提供有效借鉴。课程设计精心复盘演练,对案件涉及的劳动法疑点、难点、热点、痛点进行全面的解读和分析,以期为企业用户呈现最实用、受用、好用的劳动法课程。


【课程收益】

 增强学员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意识

 帮助学员克服对劳动人事争议的畏难情绪,从劳动关系管理全局视角看待问题

 使学员掌握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基本法律知识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风险感知能力

 提升学员解决问题的实践技能

 提升学员的岗位认同感与工作使命感

 提升企业整体的劳动用工的守法合规意识,推进稳健长久发展目标的逐步实现


【课程特色】

 结合劳动用工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及各地最新司法裁判案例,权威高效,直击热点、难点、麻痹点

 以最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各地司法实践为依托

 结合讲师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学员学得懂、记得住、用得到、吃得透

【课程对象】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基层管理者

【课程时间】0.5-1天(6小时/天)


【课程大纲】

一、什么是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企业劳动用工面临的外部法律环境

 劳动法与《民法典》的关系

 劳动法律的立法目的与初衷

 劳动法基准保护的“基准”有哪些?


二、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时代变迁

 开启与混沌时期

 重启与启蒙时期

 开拓与重塑时期

 完善与发展时期


三、用发展眼光看企业用工方式演变

 劳动关系的认定既是法律问题也是实践问题

 劳动关系的主体

 合意、从属性、举证责任

 用更开放的视角看待组织与人的关系

 当前劳动用工法律环境及其变化趋势


四、告别误区,心存敬畏,员工关系管理

 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决定了离职管理首先是情绪管理

 企业管理手段的一致性(员工效仿)

 离职管理不能任性:企业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性

 离职沟通和谈判是离职管理的枢纽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未对“不符合录用条件”充分举证

l 万能公式:“录用条件明确且合法”+“有效公示”

 「以案说法」患精神病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l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l 员工要求的2N、N、N+1有什么区别?能不能随便答应?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强行调岗,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l 对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情形的举证不能(没有证据/证据不足)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按约定终止劳动合同

l 与连续工作15年距退休不足5年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l 劳动合同终止未提前通知

l 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约定任意终止劳动合同

l 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管理者能否让用人单位暂扣工资?


七、劳动纠纷预防与化解

 劳动争议为什么难搞定?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如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有效解决劳动纠纷


八、证据、证据的搜集与取证技巧

 证据类型与证据“三性”

 电子数据的特点与认证规则

 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是否合法?

 常用取证技巧


九、课程回顾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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